证监会630日公示“专精特新”专板建设方案备案名单(第一批)。符合专板建设要求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包括:北京股权交易中心、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广东股权交易中心、重庆股份转让中心、宁波股权交易中心、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 

  202211月,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高质量建设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旨在推动地方政府高度重视专板建设,加大组织协调、数据共享、政策资源整合和支持力度;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建立完善适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特点的服务和产品体系,通过与其他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机衔接,使企业更快进入资本市场;同时通过专板建设推动各方转变对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认识,进一步明确其功能定位,切实从省内经济发展和企业实际出发,按照场外市场逻辑探索发展路径,补齐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结构性短板。 

  证监会最新消息指出,根据《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北京、浙江等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已将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建设方案报送证监会备案。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现将符合专板建设要求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名单公示。